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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:随意说些什么吧,这篇故事的灵感其实很简单,当时写在本子上后,那几天都在想着剧情,后来来了学校,那天晚上突然行云流水就写了几千字,而且故事走向出奇地流畅。在上发出来后,也没想到能得到大家的喜欢,也是有了第一个给我留言的读者,当时真的特别开心,跟打了鸡血似的。所以留言都仔细地看认真地回,但是也没想过要建群什么的,我怕不知道聊什么好,我是个特别容易冷场的人,所以啊,我的期许其实很简单又很大,就是希望也许很久以后,大家能够记得自己曾经看过这么一篇文章。

在我做读者的时候,我分不清原创和盗文的区别,只知道有的书看就是好事,在自己开始写书之后,突然明白这是件挺残酷的事,所以真的是个好地方,我码字特别慢,这点重点强调了许久,总之基本上停留在高中写作文那样的速度,千来字可能要花上一个多小时,还不包括想剧情。

可是,到如今,我写了三万字。正常速度一个小时不到就可以看完。想想还真是件反差极大的事。

如果你买了这章,也许你其实已经看过了,也许没有,我都想说一句,真的谢谢你的支持与喜爱。

正文:

自打有记忆里来,我便是丐帮中的一员,无姓氏,只隐隐记得曾有人唤我小贺。我也不知道究竟是哪个贺字,只是跟着的老乞丐识过些字,便给我定了个恭贺的贺字,说唤着喜庆,闲来无事讨不到饭时,便也就教了我些字认,讲了些道理同我听。

老乞丐也算个读书人,只是多年乡试不中,妻离子散,最终也就落到了这个地步。其实人也不过中年,但外表早已历尽沧桑以至于磨砺得十分粗糙。

我是女娃,我知道,可我不在意,也没人在意这点,一个骨瘦嶙峋的脏得要死,最低微最破贱的路边的乞丐,一个约莫十来岁却还未发育,只为了多吃上一口饭,只为了活着的孩子,性别还不是需要考虑的问题。

我遇见沈青戈那天,因为初来乍到,同老乞丐和别人抢地盘没抢赢,因而被赶到了另外一处地方乞讨,偏偏当时不知被谁撞了一下,我就那样跌倒在了路中间,挡住了他的马车,而他,便坐在那豪华舒适的的软轿之中。

第一眼见到他的时候,对方犹如神祗自云天之上走来,带着光芒万丈,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,世间竟然有这般纯净无暇之人。而我一身破烂,小脸上沾满灰尘,手中是路边拾来的缺了口的破碗,甚至已经好几个月没有洗过澡,头发结成一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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